為辦理臺中市政府本(111)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暨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團體獎)薦送作業,請於本年1月26日前填資料,一式8份免備文送本局辦理

若有推薦者,請於1/21(五)前先通知人事室,謝謝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
育局)
承辦人:書記 蔡惠如
電話:04-22289111#55733
電子信箱:tsaitsai12345678@taichung.
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人字第111000494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387040000E_1110004948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10004948_ATTACH2.odt、387040000E_1110004948_ATTACH3.odt、
387040000E_1110004948_ATTACH4.odt、387040000E_1110004948_ATTACH5.odt)

主旨:為辦理本府本(111)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暨公務人員傑出
貢獻獎(團體獎)薦送作業,請於本年1月26日前填妥遴薦
清冊、推薦表(具體事蹟簡介表)及佐證資料(整份資料以
100頁為限),一式8份免備文送本局辦理,電子檔請先Email
至承辦人信箱(tsaitsai12345678@taichung.gov.
tw),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111年1月17日府授人考字第1110013853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函文、遴薦清冊及推薦表(具體事蹟簡介表)各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