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民國112 年編印之「公務人員行政救濟法規彙編」電子檔業已上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歡迎下載使用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
號惠中樓7樓
承辦人:科員 何菀瑜
電話:04-22289111分機17308
電子信箱:b99622@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4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2002950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民國112
年編印之「公務人員行政救濟法規彙編」電子檔業已上傳
保訓會全球資訊網,歡迎下載使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保訓會民國112年2月3日公保字第
1121060025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電子檔置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資訊專區/文件典藏/出
版品項下(https://www.csptc.gov.tw/News.aspx?
n=3936&sms=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