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赴大陸地區、港澳申請(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教職員工出國

 

一、赴大陸地區-公務人員、兼行政教師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參考檔案如下附件

https://www.dgpa.gov.tw/uploads/dgpa/files/202201/dd41fab8-e1ca-4309-9ee7-45c977e75238.pdf

 

出發前:

1.國人赴【陸港澳】登錄系統及赴陸港澳易遭扣押行為態樣,登錄資料,並記得要掃描影印畫面或截圖作為請假附件

https://www.mac.gov.tw/cp.aspx?n=16F6C9D66219D903

2. 填寫【進入大陸地區申請表】向服務機關提出申請

 

回臺後:

3. 返臺7個工作日內送交【返臺通報表】

 

二、一般出國:
    差勤系統填寫「出國申請單」
線上陳核。 (系統上出國申請單與請假功能合併,所以未兼行政教師也要走此這程序),請假假別如下:


  (
一)未兼行政教師「例假或寒暑假」(僅出國報備功能,無涉扣假)
  (二)兼行政教師、公務人員、約僱人員、
契約進用人員及工友:休假、加班補休或其他假別等。

 

其他參考訊息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前往港澳,請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 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公立學校兼行政職教師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鑒於港澳情勢變化,請提醒所屬人員前往港澳應依旨揭注意事項辦理。

不論請假或於例假日赴港澳,均應於行前至大陸委員會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影本送 所屬機關(構)留存。

https://tsvs.tc.edu.tw/p/406-1083-304550,r1668.php

 

*重申赴大陸(含轉機)相關規定,請確實辦理。2019-06-24

(一)適用對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公務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或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人員、學校校長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