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1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稅起藝虹」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 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本(111)年5月24日。

(二) 參賽對象:臺中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及本市年滿15歲以上之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

(三) 組別及項目:分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社會組等3組,每組均設有書法及繪畫等2項。

(四) 得獎獎狀:由本市教育局名義核發。

(五) 得獎公告:本年7月11日前。

(六) 獎項:

1、 個人獎:第1~3名及佳作得獎者,獎狀+宣導品1份。

2、 指導獎(限國小學生組及國中學生組獲獎作品之指導教師):

(1) 第1名:嘉獎1次+宣導品1份。

(2) 第2、3名:獎狀+宣導品1份。

(3) 佳作:宣導品1份。

3、 未獲獎之參賽者:於活動結束後,隨機抽出15名,每位可得宣導品1份。

請參閱網站:https://pse.is/46h96b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