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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因另設防疫及隔離試場,徵求具護理背景人員擔任監試委員一案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張維書
電話:04-22289111#54215
電子信箱:wei1229@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中字第111003869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九 (387040000E_1110038698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10038698_ATTACH2.pdf)

主旨:轉知教育部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
考試,因另設防疫及隔離試場,徵求具護理背景人員擔任
監試委員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0日臺教師(四)字第1112602064號函
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本
考試)考區試務中心設置原則規定辦理:「本考試監試委員
之遴聘,以聘請該分區試場所在之公務機關公務員及各級
學校教職員或退休公教人員為原則。」本次考試因另設有
防疫及隔離試場,歡迎具護理背景人員參與。
三、考試日期:111年6月4日(星期六),1日。
四、考試地點及考試節次請詳參附件。
五、防疫作業:
(一)須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3劑且滿14天(以考試日6月4日
為基準,至遲應於5月21日(含)前完成接種疫苗)為原
則;僅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以考試日6月4日
為基準,至遲應於5月21日(含)前完成接種疫苗)者,須
提供考前48小時篩檢(含家用快篩)或PCR核酸檢測陰性
證明。
(二)所有監試委員進入考場時,請配合佩戴口罩、量測體溫
並填報且繳交「健康關懷問卷」。
六、考試當天提供午餐,統一由各校試務中心代購。
七、有意擔任本考試防疫及隔離試場之監試委員者,請先確認
考試當日無其他要事後逕洽考(分)區承辦學校(地址及聯繫
方式如附件),並請務必屆時到場擔任監試委員及出席相關
說明會議。
八、倘有任何試務問題請逕洽本考試試務行政組杜亭樺小姐(聯
繫電話:02-27321104分機85083或02-2732-3968)。
九、檢附旨揭考試日期及節次、承辦學校地點及聯絡資訊各1份
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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