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 111年5月17日10:00起公告資格審查結果,考生可至資格審查結果查詢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2. 資格審查通過考生須完成「上網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並確定送出」、「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及「網路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等步驟,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報名選填校系科(組)學程】
1.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1年5月17日10:00起至5月20日17:00止,受理考生網路報名作業。請考生登入「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完成網路報名【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作業;考生至多報名5個校系科(組)、學程,有採計技藝技能競賽、技術士職種(類)或專技普考及格證書類科之招生類別內所有系科組學程皆可報名。
2. 乙級技術士證與專技普考及格證書之優待加分百分比,依各職類所對應之招生類別相關度增加甄審實得總分請考生審慎選報校系科(組)、學程。各職類之招生類別相關度,請參閱招生簡章第3至22頁「招生類別代碼名稱、適合甄審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技術士職種(類)及專技普考類科對照表」或本委員會網站簡章查詢系統。
3. 完成報名後請考生依各校規定之繳費方式與時間進行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交,並於111年5月27日10:00起至各校訂定截止日期完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
【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 練習版】
1. 另於「資格審查」時點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之考生,訂於111年5月17日(星期二)10:00起至5月20日(星期五)21:00止,開放考生登入本委員會技優甄審作業系統項次10「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熟悉上傳介面與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第一至第五學期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其中修課紀錄不含第6學期修課紀錄。
2. 第六學期修課記錄(不含補考成績)由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時自行上傳。
3. 如檢視後有疑義之考生請於111年5月20日21:00前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就讀學校查明並備文逕向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主管權貴單位辦理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