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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轉知111 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護措施

主旨: 檢送修正後「111 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護措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據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實施計畫(以下簡稱實施計畫)辦理。
二、 各校遴派代表參加本競賽,應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善盡參賽人員(含競賽員、指導老師及帶隊師長)之健康管理,相關防疫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參賽前,請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注意加強手部清潔、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並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
(二) 各參賽相關人員(含競賽員、陪同/帶隊人員、工作人員及評判人員等)應於抵達競賽承辦學校前,自行量測體溫,如有發燒狀況,請勿參加競賽、進入競賽會場。
(三) 競賽相關人員(含競賽員、陪同/帶隊人員、工作人員及評判人員等)如為「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實施之對象者,禁止參賽或進入競賽場地。
(四) 競賽陪同/帶隊人員、工作人員及評判人員,於報到時須出具接種COVID-19疫苗滿三劑之證明,若無滿三劑證明,需檢附活動前24小時內篩檢(含家用快篩)或PCR陰性證明。
(五) 所有人員一律佩戴口罩(口罩自備)進入競賽及會場,且均須通過測量站測量體溫、手部噴酒精進行消毒。
(六) 請競賽員、各校陪同(帶隊)人員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如為「自主防疫」期滿次日者,需另檢附活動前 24 小時內篩檢(含家用快篩)或 PCR 陰性證明(詳見防護措施附件3、4),於報到時繳交,未繳交之競賽員不得出賽。
(七) 各組之競賽員、評判、工作人員,皆須全程佩戴口罩。
(八) 為避免人員群聚,「每校」陪同(帶隊)人員至多4名(上午及下午得各2名人員)。
三、 另本市複賽報名資訊如下:
(一) 得直接參加複賽者(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原住民族語演說、朗讀)應於111 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7月13日(星期五)下午6 時止上網報名,並列印複賽報名統計表(詳見實施計畫【附表4】),於7月22日(星期五)下午6時前寄達或親送至複賽承辦學校(豐原區瑞穗國小)教務處。
(二) 具種子競賽員資格之國小及國中應屆畢業生,應於111 年8 月19 日(星期五)前,由新就讀學校備文檢附報名表【詳見實施計畫附表5】及獎狀證明影本,正式公文函報複賽承辦學校(副知本局)辦理複賽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三) 社會組競賽員,請自111年6月20日(星期一)起至8月19日(星期五)止檢附相關報名文件或逕至臺中市語文競賽網報名,並列印報名表(詳見實施計畫【附表5】)併同學生證影本(含最新學籍註冊章)、戶口名簿影本(僅供參賽資格審查使用)或服務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寄至本局(420018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終身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
四、 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各項計畫附件及最新資訊,請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https://language.tc.edu.tw/)瀏覽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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