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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臺中市政府112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暨公務人員傑出 貢獻獎(團體獎)薦送作業,請於本年2月6日前填妥遴薦清 冊、推薦表(具體事蹟簡介表)及佐證資料,一式8份免備文送本局辦理

若有推薦者,請於2/2(四)前先通知人事室,謝謝
請先詳閱【臺中市政府函】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
育局)
承辦人:書記 蔡惠如
電話:04-22289111#55733
電子信箱:tsaitsai12345678@taichung.
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人字第112000558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387040000E_1120005582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20005582_ATTACH2.odt、387040000E_1120005582_ATTACH3.odt、
387040000E_1120005582_ATTACH4.odt、387040000E_1120005582_ATTACH5.odt)

主旨:為辦理本府本(112)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暨公務人員傑出
貢獻獎(團體獎)薦送作業,請於本年2月6日前填妥遴薦清
冊、推薦表(具體事蹟簡介表)及佐證資料(整份資料以100
頁為限),一式8份免備文送本局辦理,電子檔請先E-mail
至承辦人信箱(tsaitsai12345678@taichung.gov.tw),逾
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112年1月17日府授人考字第1120016714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函文、遴薦清冊及推薦表(具體事蹟簡介表)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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