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受託需推薦113年1月13日(六)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之選務工作人員,請本校同仁踴躍參加
一、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於113年1月13日(六)舉行, 敬請本校同仁踴躍參加。
二、亦歡迎提供大專院校年滿18歲以上之學生親友共同參與,人員派用以正式公教人員為優先,並進用以其經驗、正式職
員、大專院校學生、青年及主任管理員或主任監察員推薦等優先任用。
三、敬請有意願支援投(開)票所工作的同仁(教職員工及約聘雇人員或18歲以上非軍人及替代役之眷屬)
如擬於「戶籍地公所」擔任選務工作者,請於5月18日(星期四)下班前至人事室填寫基本資料;
擬於東勢區公所擔任選務工作者請於6月21日(星期三)下班前至本室填寫基本資料(須詳填里、鄰別之戶籍資料)
或填寫電子檔給人事室,並電話通知,謝謝。
四、教職員工擔任選務工作有 公假補休、敘獎及工作津貼。
五、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59條規定:「投票所、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公教
人員,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
,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相關公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