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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宣導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並填寫「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詳如附件,請詳閱。


各位公務同仁好,

一、為提升人事作業行政效能,配合政府淨零碳排及數位政策。
請本校尚未完成線上填寫公務人員及約僱人員【約僱護士、學創人力】花幾分鐘於113年8月8(四) 下班前填畢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以下簡稱MyData)建置「公務員經商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操作如附件說明,

感謝大家配合。

二、各位兼行政的同仁大家好,

適用服務法之現職人員定期(每年或間年)須填寫「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自行檢視有無違反服務法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等情形,以落實服務法相關規範。

教育局所訂辦法發布前,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規範,比照公服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第15條(兼職)規定辦理。

將請同仁於9月份花幾分鐘填寫,
感謝大家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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