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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簡化公務人員申請補發銓敘審定證明書作業程序一 案,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號惠中樓7樓
承辦人:約僱人員 王俊傑
電話:22289111+17205
電子信箱:jay19921005@taichung.gov.
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力字第113032001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87210000A_1130320010_ATTACH1.pdf、
387210000A_1130320010_ATTACH2.pdf)

主旨:有關簡化公務人員申請補發銓敘審定證明書作業程序一
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1月1日部管三字第
113575569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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