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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中市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並自即 日起生效,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號惠中樓7樓
承辦人:柯惠芳
電話:(04)22289111分機17309
電子信箱:komeg101@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3034334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87210000A_1130343344_ATTACH1.pdf)

主旨:修正「臺中市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並自即
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臺中市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修正總說
明、修正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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