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於114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上班日,請確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
地址:臺北巿濟南路一段2-2號10樓
傳真:(02)23979746
承辦人:劉佩怡
電話:(02)23979298#512
E-Mail:peiyiliu@dgpa.gov.tw
受文者:臺中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總處培字第113302949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各機關於114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上班日,請確
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一案,請查照並轉
知。
說明:
一、為維持為民服務品質,援例於每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通
函各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上
班日應實施人力控留措施。
二、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9條、第11條、第18條及公
務員服務法第11條等規定,各機關除首長應報請上級機關
長官核准外,其餘公務人員之請假、公假及休假,應報經
機關長官核准。
三、為賦予各機關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人力控留之彈
性,請各機關確依前開規定,於旨揭期間視業務實際需
要,本於權責有效控留機關必要之人力,以維持機關運作
及為民服務品質。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號惠中樓7樓
承辦人:科員 許伯丞
電話:0422289111分機17304
電子信箱:cheng0901@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3038512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87210000A_1130385123_ATTACH1.pdf)
主旨:本府各機關學校於114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上班
日,請確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一案,請查
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2月30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9491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1份。
地址:臺北巿濟南路一段2-2號10樓
傳真:(02)23979746
承辦人:劉佩怡
電話:(02)23979298#512
E-Mail:peiyiliu@dgpa.gov.tw
受文者:臺中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總處培字第113302949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各機關於114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上班日,請確
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一案,請查照並轉
知。
說明:
一、為維持為民服務品質,援例於每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通
函各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上
班日應實施人力控留措施。
二、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9條、第11條、第18條及公
務員服務法第11條等規定,各機關除首長應報請上級機關
長官核准外,其餘公務人員之請假、公假及休假,應報經
機關長官核准。
三、為賦予各機關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人力控留之彈
性,請各機關確依前開規定,於旨揭期間視業務實際需
要,本於權責有效控留機關必要之人力,以維持機關運作
及為民服務品質。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號惠中樓7樓
承辦人:科員 許伯丞
電話:0422289111分機17304
電子信箱:cheng0901@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3038512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87210000A_1130385123_ATTACH1.pdf)
主旨:本府各機關學校於114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上班
日,請確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一案,請查
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2月30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9491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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