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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大學院校簽訂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之語言進修優惠方案1140226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號
承辦人:科員 徐秉羿
電話:22289111分機17305
電子信箱:jojohonda@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4005055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387210000A_1140050552_ATTACH1.pdf)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大學院校簽
訂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之語言進修優惠方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
力學院)114年2月24日人發專字第1140200038號函辦理。
二、為擴展公務人員英語學習資源,人力學院與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文藻外語
大學、中國文化大學、靜宜大學及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
立政治大學等校分別簽訂公務人員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
三、上開大學提供公務人員進修語言課程優惠方案,請參閱附
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簽訂語言進修
課程優惠方案一覽表」,由公務人員依個人意願自費報名
參加。
四、請轉知所屬人員,如於辦公時間參加旨揭課程,應於報名
前依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始得
核予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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