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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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育局)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月27日 |
| 發文字號: | 中市教人字第1150003909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一 (1150003909_ATTACH1.odt 1150003909_ATTACH2.odt 1150003909_ATTACH3.odt 1150003909_ATTACH4.odt) |
| 主旨: | 修正「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檢送「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修正全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前後對照表各1份。 |
| 二、 | 請本府法制局協助建置本府法規資料庫查詢系統。 |
| 三、 | 旨揭基準表如有法規適用疑義等問題,學校教職員部分,請洽本局人事室許先生(04-22289111#55721);有關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進用之契約進用人員部分,請洽本局幼兒教育科陳先生(04-22289111#54418);有關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公辦公營廚工部分,請洽本局體育保健科甘先生(04-22289111# 54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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