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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為維護同仁身心健康及建構尊重友善職場環 境,請積極落實「零容忍」職場霸凌防治措施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科員 紀宥任
電話:0422289111#55732
電子信箱:cyj95668@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2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人字第115006792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府函以,為維護同仁身心健康及建構尊重友善職場環
境,請積極落實「零容忍」職場霸凌防治措施一案,請查
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本府115年7月31日府授人考字第1150257403號函辦理。
二、請積極落實職場霸凌防治措施並加強宣導:
(一)強化主管領導與情緒管理支持:運用多元方式(如影音
媒體、實體講座等)安排管理溝通、衝突處理、情緒管
理及團隊帶領等課程或外部督導,使主管在維持績效要
求之同時,兼顧團隊心理安全與工作關係。
(二)導入員工協助及關懷機制:透過員工協助方案、教師諮
商輔導支持服務、心理諮詢、匿名意見調查或外部輔導
等方式,適度了解團隊壓力來源,並提供必要支持。
(三)建立預警與檢視機制:平時應關注同仁離職率、士氣低
落或明顯人際緊張情形,並及早介入評估,以避免問題
持續擴大。
三、另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專章及職
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等規範,首長或單位主管人員,本應
致力防免職場霸凌行為之發生,為強化首長或單位主管責
任並保障機關同仁權益,經認定職場霸凌成立者,訂有處
予罰鍰之規定,併為敘明。
四、綜上,請持續加強教職員工間之溝通協調機制,相互同理
尊重,以建立友善職場環境,並請積極落實職場霸凌事前
防治、事中處理以及事後作為相關措施。如有職場霸凌指
導手冊、常見問答、教育宣導教材、諮詢與輔導服務及專
業人才資料庫等,請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場霸凌
防治專區:https://www.osha.gov.tw/48110/48207
/20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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