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事宜,敬請貴機關轉知所屬員工踴躍報名參 加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函
地址:41343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
承辦人:課員 林岳輝
電話:04-23397128分機206
傳真:04-23394349
電子信箱:ntuser23@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7日
發文字號:霧區民字第115001843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六 (387720000A_1150018432_ATTACH1.ods)
主旨: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招募事宜,敬請貴機關轉知所屬員工踴躍報名參
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選舉委員會115年9月2日中市選一字第
1150001336號函、115年3月3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0232號
函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辦理。
二、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
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
監察員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請貴機關轉知所屬,鼓勵
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查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定於115年11
月28日同日舉行,增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額,仍需公教
人員踴躍加入選務工作。
四、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10
月30日中選人字第11200260751號令訂定發布「選舉工作費
支給數額基準」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
為4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900元、主任監
察員3,200元、管理員為2,550元、監察員2,300元、預備員
2,000元。
五、另有關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
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行政院同
意准予補假2日。
六、檢附本區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空白表1份,敬請踴躍
報名參加,並請填妥空白表後免備文電郵至本所承辦人電
子信箱(ntuser23@taichung.gov.tw)。
地址:41343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
承辦人:課員 林岳輝
電話:04-23397128分機206
傳真:04-23394349
電子信箱:ntuser23@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7日
發文字號:霧區民字第115001843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六 (387720000A_1150018432_ATTACH1.ods)
主旨: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招募事宜,敬請貴機關轉知所屬員工踴躍報名參
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選舉委員會115年9月2日中市選一字第
1150001336號函、115年3月3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0232號
函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辦理。
二、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
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
監察員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請貴機關轉知所屬,鼓勵
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查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定於115年11
月28日同日舉行,增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額,仍需公教
人員踴躍加入選務工作。
四、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10
月30日中選人字第11200260751號令訂定發布「選舉工作費
支給數額基準」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
為4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900元、主任監
察員3,200元、管理員為2,550元、監察員2,300元、預備員
2,000元。
五、另有關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
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行政院同
意准予補假2日。
六、檢附本區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空白表1份,敬請踴躍
報名參加,並請填妥空白表後免備文電郵至本所承辦人電
子信箱(ntuser23@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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