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實施計畫修正案

主旨: 有關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實施計畫修正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1年4月21日中市教終字第1110033253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一) 配合本市語文競賽初賽因應疫情延期辦理,並考量參賽員及承辦賽事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場次調整辦理,各場次說明如下:
1、 第1區:111年7月8日(星期五)於市立清水國中辦理。
2、 第2區:111年7月9日(星期六)於沙鹿區竹林國小辦理。
3、 第3區:111年7月10日(星期日)於太平區新光國小辦理。
4、 第4區:111年7月4日(星期一)於豐田區豐田國小辦理。
5、 第5區:111年7月16日(星期六)於霧峰區吉峰國小辦理。
6、 第6區:111年7月2日(星期六)於西屯區惠來國小辦理。
7、 第7區:111年7月3日(星期日)於南屯區南屯國小辦理。
8、 第8區:111年7月17日(星期日)於北屯區軍功國小辦理。
(二) 得直接參加複賽者(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原住民族語演說、朗讀)應於111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7月13日(星期五)下午6時止上網報名,並列印複賽報名統計表【附表4】,於7月22日(星期五)下午6時前寄達或親送至複賽承辦學校(豐原區瑞穗國小)教務處。
三、 具種子競賽員資格之國小及國中應屆畢業生,應於111年8月19日(星期五)前,由新就讀學校備文檢附報名表【附表5】及獎狀證明影本,正式公文函報複賽承辦學校(副知本局)辦理複賽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四、 社會組競賽員,請自111年6月20日(星期一)起至8月19日(星期五)止檢附相關報名文件或逕至臺中市語文競賽網報名,並列印報名表【附表5】併同學生證影本(含最新學籍註冊章)、戶口名簿影本(僅供參賽資格審查使用)或服務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寄至本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終身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
五、 本競賽係以選拔全國賽本市代表隊競賽員為目的,倘獲本競賽各組各語各項全國賽代表者,請務必參與集訓及全國賽。
六、 最新賽程相關訊息亦可至「臺中市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 uage.tc.edu.tw/)」查詢。
七、 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及附表件各1份。

 

正本: 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麗喆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麗喆國民中小學、臺中市私立育仁國民小學、台中市私立明道普霖斯頓國民小學、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慎齋國民小學、臺中市私立華盛頓國民小學、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小學部)、葳格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葳格高級中學(小學部)、市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市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本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立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局終身教育科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