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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延長暫停實體課程,6月20日(星期一)至6月30日(星期四)採遠距教學。

主旨: 有關本市轄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延長暫停實體課程,6月20日(星期一)至6月30日(星期四)採遠距教學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1年5月20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1781號函、111年5月23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0303號函、111年5月26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3689號函、111年6月1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5502號函及111年6月9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7427號函(諒達)續辦。
二、 為防範疫情擴散,本市轄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延長暫停實體課,6月20日(星期一)至6月30日(星期四)採遠距教學。倘學生有返校取物需求或辦理離校手續或學校如有重大活動,請教師應配合學校返校等,授權學校在符合防疫規定的情況下進行。
三、 另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學童)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並以醫護人員子女及弱勢家庭子女,優先安排到校照顧為原則。另授權學校視實際狀況彈性調整人力,惟學校仍應安排適當人力到校,以維持正常校務運作,說明如下:
(一) 教師(含兼任行政教師)得採在校或居家方式進行遠距教學。
(二) 倘上開人員若有照顧12歲以下子女需求,建請優先安排以居家方式進行遠距教學。
(三) 因家長無暇照顧致學生返校,不得拒絕,學校應調度人力照顧學生作息,並提供遠距教學所需協助。
(四) 教師無論在校或居家遠距教學,均應按課表授課,不得影響學生受教權。
四、 各校採彈性多元方式,實施居家遠距教學,得視學生年齡階段,並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身心發展(例如視力保健、注意力維持等),彈性調整使用各種教學模式及其時間比率,以同步視訊、非同步預錄影片等方式進行。成績評量方式,請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生學業成績評量;於同一年級、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應具有一致性;若涉及升學成績計算,學校評估需要辦理實體評量考試,授權學校得在符合防疫規定的情況下進行,並報本局知悉。
五、 餘其他相關事項及聯繫諮詢窗口,仍請詳閱說明一相關函文,本局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公告及本市疫情狀況,滾動修正並皆以最新公文為準。

 

正本: 臺中市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局督學辦公室、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體育保健科、本局課程教學科、本局學生事務室、本局人事室、本局特殊教育科、本局高中職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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