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111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
主旨: | 為辦理本市111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請鼓勵貴屬符合資格教師參與並惠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11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2041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112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二) | 研習地點:本市共備基地(位於本市西屯區協和國小校內,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 |
(三) | 研習代碼:3696191。 |
(四) | 報名資格: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符合下列資格之教師。 |
1、 | 正式教師5年以上年資,且具備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
2、 | 完成109、110或111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課程(24小時),並取得研習時數者。 |
3、 | 具備舊制進階評鑑人員證書或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者。 |
4、 | 完成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程序者。 |
(五) | 報名方式與限額:請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依上開研習代碼報名,每場次限額50名,額滿為止。 |
三、 | 研習注意事項: |
(一) | 旨案研習限符合報名資格之教師報名,請教師報名時填具相關資料,以利資格檢核作業。 |
(二) | 課程開始15分鐘後即停止簽到,請研習教師務必準時參與研習。 |
(三) | 研習當日西屯區協和國小開放校園停車,惟校園停車空間有限,請儘量以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前往研習會場。 |
(四) | 為響應環保及避免交叉使用杯具,研習不提供文具及餐具,敬請自備文具及環保杯、筷。 |
(五) | 請配合研習場地之相關防疫規範,並於研習期間全程配戴口罩。 |
(六) | 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
四、 | 辦理研習之工作人員、參與研習之講師及學員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 |
五、 | 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