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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救助總會113年偏遠地區學校高中生安心就學助學金申請至3/11止

※本校日進校合計共可推薦6名,請欲申請者於3/11前備齊申請文件交至註冊組辦理。

113年偏遠地區學校高中生安心就學助學金 申請公告

一、目的:協助特定地區之高級中等學校近貧學生,減少經濟負擔,安心完成高中教育。

二、申請資格及成績標準
(一)申請資格
1.就讀教育部核定之「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學校高中(職)生,家庭經濟確有困難者,以無福利身分者為優先。
2.最近一年每戶不動產及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低於臺北市政府當年度中低收入戶審核標準。
(二)成績標準:學業成績60分及操行成績70分以上,且無記過紀錄。
三、補助名額及金額
(一)每年補助150名,每名新臺幣8,000元。
(二)各校依學生人數,推薦名額如下:
1.500人以下者,可推薦4名。
2.501至1,000人者,可推薦5名。
3.1,001人以上者,可推薦6名。
(三)本會得依申請人數及申請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彈性調整名額。
四、請備齊下列電子檔紙本文件
(一)申請資料表電子檔:請於本網頁下方下載資料,詳填「學校資料表」及「申請學生資料表」後,將檔案電郵至:cares14@cares.org.tw
(二)紙本文件:請依貴校推薦排序,備齊以下應備表件,郵寄至(100215)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2樓,中華救助總會「安心就學助學金」小組收。
1.申請表。(請至附件下載列印)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
3.112學年上學期學業成績單及德行評量影本,並加蓋學校證明戳記。
4.最近半年全戶戶籍謄本影本。
5.最近一年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影本各1份。
6.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者請檢附相關證明,免附第5項資料。
7.其他急難證明文件:因家中成員或申請人罹患重大疾病,影響申請人就學狀況者,請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正本。
8.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請以郵局為優先),並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五、申請方式及審查程序
(一)申請時間:2月15日至3月11日(以郵戳為憑)。(請依校內截止時間為主)
(二)學校推薦:由學校依公告名額推薦並依困難情形排序。
(三)由本會書面審核後,函知各校核定補助名單,並於本會官網公告。
(四)俟頒獎照片與線上調查問卷收齊後,助學金將匯撥至申請人個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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