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設籍該市公私立高中職(含夜間部或進修學校)之低收入戶學生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餐費補助事宜

公文轉知:
主旨: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設籍該市公私立高中職(含夜間部或進修學校)之低收入戶學生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餐費補助事宜,請各校惠予協助,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月29日北市教體字第11330353122號函辦理。
二、 旨揭餐費補助對象、額度及申請方式如下:
(一) 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且持有該市「低收入戶證明」,就讀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含夜間部或進修學校),並於法定修業年限內實際到校上課學生;就讀夜間部或補校者須為民國93年8月30日以後出生之學生。
(二) 補助額度:採定額補助,每餐新臺幣(以下同)65元計,每名學生補助金額總計為6,045元(65元*93日)。
(三) 申請方式:由學生填具「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餐費補助申請表」後送交學校審查,學校審查符合補助規定者,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製作補助學生印領清冊,併各生申請表與學校正式收據免備文逕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複審、撥款及核銷。

有需要申請的同學,請洽本校午餐秘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