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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現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相關事宜

主旨:修正「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現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25日臺教學(六)字第1122805908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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