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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3/1-3/31止

(一)申請資格:

     1.具正式學籍之山西籍在學學生(不含在職生)。

     2.未享公費待遇者。

(二)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本籍證明(具有能證明其山西省原籍之證明文件)。

    3.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帳戶(帳號)之存摺影本。

    3.學生證影本(須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三)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請詳閱附件檔列印或下載

(四)欲申請者,請將相關資料於113年3月1日~3月31日前,自行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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