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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有關113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社群暨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請有意申辦相關社群之同仁於113年3月22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主旨: 有關本市113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社群暨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案,請有意申辦相關社群之學校於113年3月22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市113學年度持續辦理校長專業成長社群(以下簡稱校長社群)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以下簡稱教師社群),鼓勵各校依據課程綱要及本市課程教學發展重點踴躍申請社群。
三、 113學年度本市校長及教師社群採分類、分級模式辦理,各社群之分類、分級與相關規定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 校長或教師社群活動之實施,應以不影響學校教學活動為前提。
五、 若貴校有意成立校長社群或教師社群,請填妥申請表(含經費概算表、教具教材費細目表)並逐級核章後,於113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分別上傳至下列指定位置:
(一) 校長社群:https://forms.gle/V2WYMPnyQYfHL3u39。
(二) 教師社群:
1、 學校彙總表:https://forms.gle/bWXcrDUmeuAFc9xT9。
2、 第一類「專業四級社群」:https://forms.gle/vGxrJaK912V22xmP8。
3、 第二類「英語教師專業社群」:https://forms.gle/mzscboLAjzCvvSrq7。
4、 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https://forms.gle/Su6aeyPxcBc55hDj8。
5、 第四類「數位學習發展社群」:https://forms.gle/8HZbHSyStyCTpCXS7。
六、 為利學校申辦校長及教師社群,訂於113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2時於陽明市政大樓5樓大禮堂辦理校長暨教師社群申辦說明會,請各校派員出席並惠予公假派代(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kUSsWQSzugQ3cGrj8)。
七、 持本函得於說明會當日下午至陽明市政大樓一樓附屬平面停車場或陽明第二停車場(自強南街慈濟靜思堂旁)免費停放,並在本函上直接事先註明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以節省銷單等候時間,於會議結束後,交還至陽明市政大樓地下室一樓交通局櫃檯辦理手續後,再行取車離場。
八、 檢附113學年度校長社群及教師社群申辦實施計畫(含申請表)各1份及社群申辦說明會實施計畫,原始檔案亦可於本市教專中心網站下載(https://tepd.tc.edu.tw/tepd/func_news_detail.php?g1=0101&id=319);若有校長或教師社群相關問題,請分洽下列各承辦人:
(一) 本市教專中心吳小姐(04-23584001):校長及教師社群申辦行政作業、校長社群「領導實踐社群」、「區域領航社群」及教師社群第一類「專業四級社群」、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
(二) 本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林小姐(04-23952340轉122):校長社群「科技領導社群」及教師社群第四類「數位學習發展社群」。
(三) 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陳小姐(04-22935232):教師社群第二類「英語教師專業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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