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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工藝入校。藝創教案」活動請參閱

說明:
一、 依據該中心113年3月1日藝推字第1133000406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工藝文化平權,營造校園工藝教育環境,該中心辦理旨揭活動,徵選有意願在校推廣工藝之合作學校,由工藝家與學校共同發展工藝教案,實施工藝體驗教學及教師增能工作坊,共創工藝校園扎根教學資源,培育新世代工藝人才,歡迎各校報名參加。
三、 活動及報名資訊如下,詳細課程規劃原則、經費編列規定及合作學校相關權利義務等,詳如附件:
(一) 執行期程:113年5月~10月間完成課程及教案編撰。
(二) 執行經費:由該中心提供錄取學校相關執行經費,含講師費、講師交通費、誤餐費、材料費、教案編印等費用(不支應學校教師代課費),每校經費以新臺幣10萬元為上限,各項支出單據交由該中心委外廠商辦理付款。
(三) 報名資格:國小、國中及高級中學等學校。
(四) 報名時間:113年3月18日~4月10日。
(五) 報名方式:於開放報名時間至該中心官網報名。
(六) 錄取名額:採北、中、南、東、離島等分區錄取,共錄取30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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