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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出版《給民主世代公務員的備忘錄:轉型正義 教育手冊》一案,轉請查照參考。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號惠中樓7樓
承辦人:科員 許伯丞
電話:0422289111分機17305
電子信箱:cheng0901@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3010894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87210000A_1130108949_ATTACH1.pdf)
主旨:有關行政院出版《給民主世代公務員的備忘錄:轉型正義
教育手冊》一案,轉請查照參考。
說明: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3年4月23日院臺正字第1135007645號
函辦理,並檢附前函1份。

行政院秘書長 函
地址:100009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號
承辦人:黃經祥
電話:(02)33567871
電子信箱:tinahuang@ey.gov.tw
受文者:臺中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院臺正字第113500764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院出版《給民主世代公務員的備忘錄:轉型正義教
育手冊》,詳如說明,請卓參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本院112年2月20日核定之「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
領(2023年至2026年)」(以下簡稱綱領),公務人員、司法
人員、軍事人員、警察、情報人員等特定專業人員,為轉
型正義教育推動的重點對象,應透過適切的教育訓練,深
化政府機關同仁對此議題的瞭解,反省銘記曾發生之國家
暴力與不義歷史,以時刻秉持人權意識,實踐自由民主價
值,避免不法再度發生。
二、為強化文武職公務員對於轉型正義之瞭解,本院人事行政
總處依據綱領修正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類別代
碼,於「人權教育」類別項下新增「轉型正義」類別代
碼,將「轉型正義」課程納入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必須完成
學習時數範圍之一。
三、為提供各機關辦理轉型正義教育訓練或編擬教材、教案參
考,請協助推廣運用並轉知所屬:
(一)旨揭手冊電子檔請至本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網站(網
址:https://www.ey.gov.tw/tjb/)/培訓、宣導與研究
/出版品」下載參閱。
(二)本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另與本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
發展學院合製「性別視角下的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數
位課程1門,得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公務人員10小
時課程專區/轉型正義專區」瀏覽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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