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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3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29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2469號函 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校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 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 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三、如有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新聞媒體關注之事件,請確 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 通報作業並以校安專線電話通報本局,校安專線電話: (04)25298585,傳真:(04)2526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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