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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業經本府於113年7月17日以府授法規字第1130193890號令訂定發布

詳如附件。

請各位兼行政教師同仁詳閱並確實遵守,
另提醒~
教師兼職除依相關法令規定隨職務異動或當然兼職者外,應事先提
出申請,並經服務學校書面核准。於期滿續兼或兼職職務異動時,應重行
申請。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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