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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臺中市政府113年度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海報(含電子檔與紙本),請惠予協助張貼並廣為宣導周知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承辦人:科員 吳美慧
電話:(04)22289111#23307
電子信箱:miffy928@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行字第113033192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87310000A_1130331929_ATTACH1.jpg、387310000A_1130331929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本府113年度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海報(含電子檔與紙本),請惠予協助張貼並廣為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與本府辦理兩 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 旨揭宣導海報電子檔案置於本府人權教育專區(路徑:市府首頁\政府公開資訊\人權教育專區。網址:https://www.legal.taichung.gov.tw/872096/Lpsimplelist),供各機關辦理教育訓練及宣導使用。
三、 檢附旨揭宣導海報宣導海報(含電子檔與紙本,紙本海報另寄,數量詳附件分配一覽表),請惠予置於貴管網站或公佈欄等協助宣導,讓民眾及學生廣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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