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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增進各機關同仁對公部門職場安全衛生新制之瞭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製作「職場霸凌防治」數位課程,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選讀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承辦人:莊曜君
電話:04-22289111分機17308
電子信箱:tax100674@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
發文字號: 府授人考字第114022829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87210000A_1140228295_ATTACH1.pdf)

主旨: 為增進各機關同仁對公部門職場安全衛生新制之瞭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製作「職場霸凌防治」數位課程,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選讀,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7月31日公保字第1141060175號書函辦理,並檢附該書函1份。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書函
地址:116205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承辦人:賴小姐
電子信箱:cylai@csptc.gov.tw
電話:02-82367084
受文者:臺中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公保字第114106017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增進各機關同仁對公部門職場安全衛生新制之瞭解,本
會製作「職場霸凌防治」數位課程,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
選讀,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為保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與健康,強化公務體系對
於職場霸凌防治,本會推動公部門職場安全衛生新制,其
中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於民國114年6月24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本年7月9日經總統令公布,將
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業於同
年6月29日修正發布,自同年7月1日施行,名稱並修正為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二、茲為增進各機關同仁對公部門職場安全衛生新制之瞭解,
並利各機關落實執行,爰製作旨揭數位學習課程,請轉知
所屬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址:https://elearn.
hrd.gov.tw/mooc/index.php)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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