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主旨: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
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
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
1145884567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函及考試院、行政院令影本各1份。
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
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
1145884567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函及考試院、行政院令影本各1份。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