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與推薦表各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 照。
如有推薦,請於12/23(二)前通知人事室,謝謝。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
育局)
承辦人:科員 王韻筑
電話:22289111+54525
電子信箱:apple1123@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終字第114011697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87040000E_1140116974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40116974_ATTACH2.pdf、387040000E_1140116974_ATTACH3.odt)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
實施計畫與推薦表各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12月10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45901410號函
辦理。
二、送件資料:紙本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
料)一式4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
三、推薦單位之審查程序,請經由「校務會議」或「行政會
議」提案審議通過薦送(非僅列為會議之報告事項),並
檢附上開會議紀錄佐證。
四、收件日期:至115年1月13日(星期二)止。
五、收件單位:本市沙鹿區鹿峰國小(433臺中市沙鹿區星河
路 209號)總務處蘇主任收(請註明「115年度杏壇芬芳獎
遴選資料」)。
六、評選報告:暫定於115年1月22日(星期四)至1月23日(星
期五)辦理,被推薦人及推薦人需併同出席,相關細節將
另行通知。
七、如有相問疑問,請洽鹿峰國小蘇主任,04-26224210轉
620。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
育局)
承辦人:科員 王韻筑
電話:22289111+54525
電子信箱:apple1123@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終字第114011697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87040000E_1140116974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40116974_ATTACH2.pdf、387040000E_1140116974_ATTACH3.odt)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
實施計畫與推薦表各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12月10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45901410號函
辦理。
二、送件資料:紙本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
料)一式4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
三、推薦單位之審查程序,請經由「校務會議」或「行政會
議」提案審議通過薦送(非僅列為會議之報告事項),並
檢附上開會議紀錄佐證。
四、收件日期:至115年1月13日(星期二)止。
五、收件單位:本市沙鹿區鹿峰國小(433臺中市沙鹿區星河
路 209號)總務處蘇主任收(請註明「115年度杏壇芬芳獎
遴選資料」)。
六、評選報告:暫定於115年1月22日(星期四)至1月23日(星
期五)辦理,被推薦人及推薦人需併同出席,相關細節將
另行通知。
七、如有相問疑問,請洽鹿峰國小蘇主任,04-26224210轉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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