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正後「115年師鐸獎評選推薦表」1份,請查照。
欲參加者請1/30(五)前通知人事室分機712,並請2/18(三)前將相關資料送人事室,謝謝。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
育局)
承辦人:科員 王韻筑
電話:22289111+54525
電子信箱:apple1123@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終字第115000637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87040000E_1150006370_ATTACH1.odt)
主旨:檢送修正後「115年師鐸獎評選推薦表」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下稱本要點)、本局
115年1月5日中市教終字第1150000143號函(諒達)及教育部
115年1月19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0106號函辦理。
二、推薦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一)推薦表請依各欄位之填寫說明請詳實填寫,請務必留意
字數限制(含數字、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以免
字數過多,無法上傳檔案。
(二)報名行政組者之事蹟以其行政績優事項為主,報名教學
組 者之事蹟以其教學績優事項為主。
(三)申請師鐸獎教學組別之被推薦人,須於佐證資料區上傳
教案及優秀教學策略;行政組別之被推薦人則視實際情
況提供相關資料。獲獎者之教案及優秀教學策略作品將
刊載於教育部良師興國網站,並同步於CIRN─國民中小
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公開分享,以期於獲獎後提
供教育現場優良教學示例,促進教學經驗交流及資源共
享,尚非作為師鐸獎評選評分項目,評選仍依本要點規
定辦理。
(四)被推薦人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 檔,
每位被推薦人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
限25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五)請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1張(檔案大小為800KB至
4MB)及「與學生互動照片」2張(橫式、直式各1張,檔案
大小為3MB至8MB)jpg檔,以大圖片尤佳,上傳照片將作
為獲獎後新聞媒體宣傳、芳名錄編撰及表揚大會使用,
請被推薦人依照片使用目的提供適當照片,並應取得照
片內其他人員之同意。
三、有關被推薦人之品德操守及是否涉有本要點第3點第3款消
極條件情形,請確實嚴格審查,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
相關規定議處。
四、送件方式:請將推薦表紙本及資料光碟(含推薦表word檔、
相關佐證資料pdf檔、照片jpg檔等)於115年2月26日(星期
四) 前送交沙鹿區鹿峰國小彙辦(433106臺中市沙鹿區星河
路209號,蘇建豪主任收,04-26224210轉620),紙本及資
料光碟逾期未送達或資料不全者,恕難受理。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
育局)
承辦人:科員 王韻筑
電話:22289111+54525
電子信箱:apple1123@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終字第115000637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87040000E_1150006370_ATTACH1.odt)
主旨:檢送修正後「115年師鐸獎評選推薦表」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下稱本要點)、本局
115年1月5日中市教終字第1150000143號函(諒達)及教育部
115年1月19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0106號函辦理。
二、推薦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一)推薦表請依各欄位之填寫說明請詳實填寫,請務必留意
字數限制(含數字、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以免
字數過多,無法上傳檔案。
(二)報名行政組者之事蹟以其行政績優事項為主,報名教學
組 者之事蹟以其教學績優事項為主。
(三)申請師鐸獎教學組別之被推薦人,須於佐證資料區上傳
教案及優秀教學策略;行政組別之被推薦人則視實際情
況提供相關資料。獲獎者之教案及優秀教學策略作品將
刊載於教育部良師興國網站,並同步於CIRN─國民中小
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公開分享,以期於獲獎後提
供教育現場優良教學示例,促進教學經驗交流及資源共
享,尚非作為師鐸獎評選評分項目,評選仍依本要點規
定辦理。
(四)被推薦人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 檔,
每位被推薦人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
限25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五)請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1張(檔案大小為800KB至
4MB)及「與學生互動照片」2張(橫式、直式各1張,檔案
大小為3MB至8MB)jpg檔,以大圖片尤佳,上傳照片將作
為獲獎後新聞媒體宣傳、芳名錄編撰及表揚大會使用,
請被推薦人依照片使用目的提供適當照片,並應取得照
片內其他人員之同意。
三、有關被推薦人之品德操守及是否涉有本要點第3點第3款消
極條件情形,請確實嚴格審查,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
相關規定議處。
四、送件方式:請將推薦表紙本及資料光碟(含推薦表word檔、
相關佐證資料pdf檔、照片jpg檔等)於115年2月26日(星期
四) 前送交沙鹿區鹿峰國小彙辦(433106臺中市沙鹿區星河
路209號,蘇建豪主任收,04-26224210轉620),紙本及資
料光碟逾期未送達或資料不全者,恕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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