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有關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第7條第4項各機關訂定即時獎勵相關事項補充規定一案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
號
承辦人:組員 王翊婷
電話:22289111+17309
電子信箱:sun01@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5005513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87210000A_1150055131_ATTACH1.pdf)
主旨:轉知銓敘部有關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第7條第4項各機關訂定
即時獎勵相關事項補充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115年2月13日部管二字第11559310171號函辦
理,並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
號
承辦人:組員 王翊婷
電話:22289111+17309
電子信箱:sun01@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5005513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87210000A_1150055131_ATTACH1.pdf)
主旨:轉知銓敘部有關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第7條第4項各機關訂定
即時獎勵相關事項補充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115年2月13日部管二字第11559310171號函辦
理,並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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