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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有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雲林縣、高雄市、臺東縣社會住宅招租一案,請查照並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7樓
承辦人:書記 陳姿伃
電話:04-22289111#17406
電子信箱:52Fatann@taichung.gov.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 府授人給字第115008987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函轉有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雲林縣、高雄市、臺東縣社會住宅招租一案,請查照並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18日總處給字第1150013254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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