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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有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桃園市、臺南市及高雄市之中央社會住宅招租資訊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7樓
承辦人:書記 陳姿伃
電話:04-22289111#17406
電子信箱:52Fatann@taichung.gov.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授人給字第115016492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函轉有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桃園市、臺南市及高雄市之中央社會住宅招租資訊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5月18日總 處給字第1150016026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 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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