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教育部核定11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包括共同就學區)
主旨: 轉知有關教育部核定11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包括共同就學區),請參閱附件。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402394號函暨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二、 本案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報各就學區「11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結果表」,各就學區之範圍規劃,均與115學年度相同。
三、 本案核定之116學年度各直轄市、縣(市)就學區(包括共同就學區)劃定結果一覽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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