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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114學年度口腔保健/視力保健績優學校選拔計畫」,供參考

一、 依據本局115年3月13日中市教體字第1150021258號函賡續辦理。

二、 本案前次因「口腔及視力保健」選拔計畫內含114學年度教育部學生健康資訊系統數據當時尚未公告,本次已更新完畢。

三、 旨揭選拔計畫說明如下:
(一) 目的:激勵各級學校積極推動健康促進學校業務。
(二) 實施方式:
1、 請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前依附件格式繳交選拔資 料。
2、 各選拔紙本資料請寄送至各計畫委辦學校,說明如下:
(1) 口腔保健:寄至臺中市豐原區富春國小 (臺中市豐原 區中山路455號)(以郵戳為憑),寄件信封外請註明 如:XX 國小(中)臺中市114學年度口腔保健績優學校 選拔。
(2) 視力保健:寄至臺中市東勢區新盛國小 (臺中市東勢 區新盛街342號)(以郵戳為憑),寄件信封外請註明 如:XX 國小(中)臺中市114學年度視力保健績優學校 選拔。
(3) 健康體位:寄至臺中市外埔區外埔國小 (臺中市外埔區外埔路878號)(以郵戳為憑),寄件信封外請註明 如:XX 國小(中)臺中市114學年度健康體位績優學校選拔。
3、 請各校將選拔資料以釘書針裝訂或長尾夾固定於左上角 平放信封內,以利承辦學校彙整資料。
4、 本案由本局邀集專家學者擔任評審進行各健康議題績優 學校選拔。
(三) 獎勵方式:
1、 金質獎:新臺幣10,000元禮券、最高獎勵總額度(嘉獎數)12次及獎狀一幀。
2、 銀質獎:新臺幣8,000元禮券、最高獎勵總額度(嘉獎數)6次及獎狀一幀。
3、 銅質獎:新臺幣5,000元禮券、最高獎勵總額度(嘉獎數)3次及獎狀一幀。
4、 優選獎:新臺幣1,000元禮券及最高獎勵總額度(嘉獎數)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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