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旅客住宿安全及權益,敬請貴管協助宣導民眾注意旅遊安全及住宿時應選擇合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函
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科員 石文嘉
電話:04-22289111#58212
傳真:04-25294261
電子信箱:wenja@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中市觀管字第115001033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提升旅客住宿安全及權益,敬請貴管協助宣導民眾注意
旅遊安全及住宿時應選擇合法旅宿,切勿入住日租套房等
非法旅宿,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4及第25條規定,經營旅館及民宿業
務,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
後始得營業,倘未申請取得旅館業或民宿登記證,則屬非
法旅宿經營樣態。
二、另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9年12月29日解釋函略以:「…其以
不動產租賃方式經營,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等不特定
人,有日或週之住宿或休息事實而收取費用營業者,核屬
旅館業務之營業行為,應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始得經
營。」,爰「日租套房」即為非法經營之旅館。
三、為提升旅客住宿安全及權益,請協助透過電子告示板、公
佈欄或網頁等管道,常態宣傳旅遊住宿注意事項,呼籲消
費大眾注意旅遊安全及選擇合法旅宿,切勿入住日租套房
等非法旅宿,以確保本市旅宿公共安全及消費者權益,相
關宣導標語建議如下:
(一)合法旅宿舒適、安全、有保障!訂房前請先上「臺灣旅
宿網」查詢。
(二)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潛藏公安風險,切勿涉險入住,以
保障自身權益及生命安全。
(三)發現非法住宿場所,檢附事證檢舉,查證屬實將發放檢
舉獎金,詳見中市觀旅局行政資訊網。
四、另本局製有「拒絕非法旅宿,臺中旅遊安心住」宣導文
宣,如有使用需求,請逕至本局網站下載使用(路徑:首
頁-旅宿資訊平台-非法旅宿資訊)
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科員 石文嘉
電話:04-22289111#58212
傳真:04-25294261
電子信箱:wenja@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中市觀管字第115001033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提升旅客住宿安全及權益,敬請貴管協助宣導民眾注意
旅遊安全及住宿時應選擇合法旅宿,切勿入住日租套房等
非法旅宿,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4及第25條規定,經營旅館及民宿業
務,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
後始得營業,倘未申請取得旅館業或民宿登記證,則屬非
法旅宿經營樣態。
二、另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9年12月29日解釋函略以:「…其以
不動產租賃方式經營,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等不特定
人,有日或週之住宿或休息事實而收取費用營業者,核屬
旅館業務之營業行為,應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始得經
營。」,爰「日租套房」即為非法經營之旅館。
三、為提升旅客住宿安全及權益,請協助透過電子告示板、公
佈欄或網頁等管道,常態宣傳旅遊住宿注意事項,呼籲消
費大眾注意旅遊安全及選擇合法旅宿,切勿入住日租套房
等非法旅宿,以確保本市旅宿公共安全及消費者權益,相
關宣導標語建議如下:
(一)合法旅宿舒適、安全、有保障!訂房前請先上「臺灣旅
宿網」查詢。
(二)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潛藏公安風險,切勿涉險入住,以
保障自身權益及生命安全。
(三)發現非法住宿場所,檢附事證檢舉,查證屬實將發放檢
舉獎金,詳見中市觀旅局行政資訊網。
四、另本局製有「拒絕非法旅宿,臺中旅遊安心住」宣導文
宣,如有使用需求,請逕至本局網站下載使用(路徑:首
頁-旅宿資訊平台-非法旅宿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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