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招募事宜,敬請貴機關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函
地址:402022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3樓
承辦人:助理員 徐易霈
電話:04-22626105-136
電子信箱:s4148@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公所民字第115002309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七、八 (387540000A_1150023094_ATTACH1.pdf、
387540000A_1150023094_ATTACH2.ods)
主旨: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招募事宜,敬請貴機關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請
同意於參與各項選務工作期間惠予公假登記,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3月3日府授民地字第1150063642號
函、臺中市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3日中市選一字第
1150000232號及該會115年9月2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1336
號函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辦理。
二、查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2案定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
與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依據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
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為現任
或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
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有關旨揭選舉及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配置,經中
央選舉委員會第626次委員會議決議略以,每一投開票所配
置工作人員15.5人為原則(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警
衛人員各1人、管理員12人、預備員0.5人,不包括監察
員),所增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額,仍亟需公教人員踴
躍參與。
四、另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
數,依行政院115年8月11日院授人培字第1150001660號函
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2天。
五、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10月30
日中選人字第 11200260751號令訂定發布「選舉工作費支
給數額基準」 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
5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4,100元、主任監
察員3,350元、管理員為2,700元、監察員2,400元、預備員
2,000 元;選舉票數量為3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
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元、管理員為2,400元、
監察員2,200元、預備員2,000元,後續有關全國性公民投
票之工作費部分另依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發布為準。
六、敬請鼓勵貴機關同仁報名參加,並依附件工作人員名冊格
式於 115年9月18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回傳電子郵件:
s4148@taichung.gov.tw。
七、檢附「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
責 人獎懲標準表」及「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
公民投票機關(單位)推薦臺中市南區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名冊」各1份。
地址:402022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3樓
承辦人:助理員 徐易霈
電話:04-22626105-136
電子信箱:s4148@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公所民字第115002309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七、八 (387540000A_1150023094_ATTACH1.pdf、
387540000A_1150023094_ATTACH2.ods)
主旨: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招募事宜,敬請貴機關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請
同意於參與各項選務工作期間惠予公假登記,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3月3日府授民地字第1150063642號
函、臺中市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3日中市選一字第
1150000232號及該會115年9月2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1336
號函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辦理。
二、查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2案定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
與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依據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
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為現任
或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
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有關旨揭選舉及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配置,經中
央選舉委員會第626次委員會議決議略以,每一投開票所配
置工作人員15.5人為原則(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警
衛人員各1人、管理員12人、預備員0.5人,不包括監察
員),所增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額,仍亟需公教人員踴
躍參與。
四、另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
數,依行政院115年8月11日院授人培字第1150001660號函
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2天。
五、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10月30
日中選人字第 11200260751號令訂定發布「選舉工作費支
給數額基準」 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
5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4,100元、主任監
察員3,350元、管理員為2,700元、監察員2,400元、預備員
2,000 元;選舉票數量為3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
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元、管理員為2,400元、
監察員2,200元、預備員2,000元,後續有關全國性公民投
票之工作費部分另依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發布為準。
六、敬請鼓勵貴機關同仁報名參加,並依附件工作人員名冊格
式於 115年9月18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回傳電子郵件:
s4148@taichung.gov.tw。
七、檢附「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
責 人獎懲標準表」及「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
公民投票機關(單位)推薦臺中市南區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名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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