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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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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
育局)
承辦人:課程督學 張聖藝
電話:22289111+54321
電子信箱:salmongt@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小字第113003219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87040000E_1130032195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30032195_ATTACH2.odt)

主旨: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
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
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
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D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 署李小姐,電話:(04)3706-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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