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赴大陸地區、港澳申請(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教職員工出國
一、赴大陸地區-公務人員、兼行政教師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參考檔案如下附件
https://www.dgpa.gov.tw/uploads/dgpa/files/202201/dd41fab8-e1ca-4309-9ee7-45c977e75238.pdf
出發前:
1.國人赴【陸港澳】登錄系統及赴陸港澳易遭扣押行為態樣,登錄資料,並記得要掃描影印畫面或截圖作為請假附件。
https://www.mac.gov.tw/cp.aspx?n=16F6C9D66219D903
2. 填寫【進入大陸地區申請表】向服務機關提出申請
回臺後:
3. 返臺7個工作日內送交【返臺通報表】
二、一般出國:
差勤系統填寫「出國申請單」線上陳核。 (系統上出國申請單與請假功能合併,
(一)未兼行政教師:「例假或寒暑假」(僅出國報備功能,無涉扣假)。
(二)兼行政教師、公務人員、約僱人員、契約進用人員及工友:休假、加班補休或其他假別等。
其他參考訊息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前往港澳,請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 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公立學校兼行政職教師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鑒於港澳情勢變化,請提醒所屬人員前往港澳應依旨揭注意事項辦理。
不論請假或於例假日赴港澳,均應於行前至大陸委員會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影本送 所屬機關(構)留存。
https://tsvs.tc.edu.tw/p/406-1083-304550,r1668.php
*重申赴大陸(含轉機)相關規定,請確實辦理。2019-06-24
(一)適用對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公務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或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人員、學校校長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