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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一案

詳如附件。

銓敘部 函說明二
各主管機關應定
期將上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相關資料報送本部,經
本部彙整為「政府捐助(贈)之財團法人或政府暨所
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彙整表」(網址:
https://gov.tw/cAX,以下簡稱彙整表),定期於本部
全球資訊網退休資訊專區公告。是各機關於核計公務
人員休假日數時,請參考本部最新公告之彙整表。

本校約僱人員及公務人員如有以上規定年資,
請提供資料並通知人事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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