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修正「員工職場 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各1份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科員 羅珮瑋
電話:04-22289111-55732
電子信箱:peiwei2019@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3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人字第11400076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87040000E_1140007601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40007601_ATTACH2.pdf)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修正「員工職場
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
業流程(範例)」各1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本府114年1月23日府授人考字第1140022294號函轉人事
總處114年1月21日總處綜字第1141000248號函辦理。
二、人事總處基於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立場,為期各機關重視
職場霸凌問題,前以108年4月29日總處綜字第1080033467
號函(本府108年5月1日以府授人給字第1080099906號函諒
達)重申公務人員保障法等相關規定,並函送「員工職場
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作業流程(範例)」,包含事
前防治、事中處理及事後作為等,供各機關作為防治與處
理之參考。
三、為因應近期職場霸凌事件及人事總處建置之職場霸凌案件
通報平臺上線等事宜,經該總處檢視修正旨揭建議作為及
作業流程,請各機關(學校)參考運用。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科員 羅珮瑋
電話:04-22289111-55732
電子信箱:peiwei2019@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3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人字第11400076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87040000E_1140007601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40007601_ATTACH2.pdf)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修正「員工職場
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
業流程(範例)」各1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本府114年1月23日府授人考字第1140022294號函轉人事
總處114年1月21日總處綜字第1141000248號函辦理。
二、人事總處基於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立場,為期各機關重視
職場霸凌問題,前以108年4月29日總處綜字第1080033467
號函(本府108年5月1日以府授人給字第1080099906號函諒
達)重申公務人員保障法等相關規定,並函送「員工職場
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作業流程(範例)」,包含事
前防治、事中處理及事後作為等,供各機關作為防治與處
理之參考。
三、為因應近期職場霸凌事件及人事總處建置之職場霸凌案件
通報平臺上線等事宜,經該總處檢視修正旨揭建議作為及
作業流程,請各機關(學校)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