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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 員服勤實施辦法Q&A(115年5月版)」,請查照並轉知。

臺中市政府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號惠中樓7樓
承辦人:科員 許伯丞
電話:0422289111分機17304
電子信箱:cheng0901@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5014508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87210000A_1150145083_ATTACH1.pdf、
387210000A_1150145083_ATTACH2.pdf)

主旨:檢送修正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
員服勤實施辦法Q&A(115年5月版)」,請查照並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5月4日總處
培字第115001492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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