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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學生申請就學貸款辦理須知

一、簽約對保時間:上學期為每年8月1日9月30日,下學期為每年1月15日2月27日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流程:https://sloan.bot.com.tw/newsloan/portal/PortalFlow.action

二、辦理就學貸款時,需先至台灣銀行入口網站(網址:https://sloan.bot.com.tw填寫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並選擇對保時段及分行,以節省對保作業時間。

三、每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請時,需邀同法定代理人(兼保證人)或保證人攜帶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印章、國民身份證(正本)、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及註冊收費通知單、書籍費劃撥單等相關證件,至台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學生辦理簽約對保手續,其法定代理人無法親至銀行辦理對保時,得由學生持經公證之貸款委託書或公證授權書(格式由各銀行自訂)至銀行辦理對保。

四、辦理完竣後,學生需攜帶(1)經銀行蓋章之就學貸款申請書、(2)撥款通知書第二聯、(3)原註冊收費通知單至進修部註冊組更換新的註冊收費通知單後繳費。另請將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三聯妥為保存,以便第二次以後辦理時確認該教育階段已簽約。

五、可貸項目與金額:(家庭年收入120萬以下,約可貸4500)

  (一)書籍費:每生每學期1000元。

  (二)學費:視學費多少而定(符合免學費資格為0)

  (三)雜費:視雜費多少而定。

  (四)實習費:視實習費多少而定。

  (五)學生團體保險費:視學生團體保險費多少而定。

  (六)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多少而定。

六、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請,如連帶保證人不變,由學生攜帶身份證、印章(親筆簽名亦可)、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三聯、撥款通知書、借款人與保證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及註冊單、書籍費劃撥單由學生親送當地的台灣銀行辦理即可,不必再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七、「低收入戶」學生,可另貸生活費(1學期4萬元為上限);「中低收入戶」學生,可另貸生活費(1學期2萬元為上限),需檢附證明文件。

♦備註:

1.學生已享受全部公費、全部學雜費減免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不得申請就學貸款。

2.台灣銀行已開辦就學貸款利用網路銀行還款,有需要的同學可至台灣銀行申請網路銀行,以方便繳款。

3.申請戶籍謄本時,務必請戶政單位於戶籍謄本記事欄註記載明事項(如扶養、父母離抑或失蹤等家庭狀況)俾利審核